南开大学经济院研究生(南开大学经济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经济院研究生,南开大学经济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民生周刊》全媒体记者 徐英子 □ 实习生 吴美萱

全文3138字,阅读约需3分钟

“首要实施目的在于让失能人员有尊严地生活,而非单纯缓解家庭负担。核心任务在于提升专业化力度,引导形成良性护理市场。”

权威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失能半失能老人4400万,需要长期照护。为了让失能人员有尊严地生活,并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国家在部分城市试点长期照护险制度。在试点基础上,“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式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金融学院养老与健康保障研究所所长朱铭来认为:“发展中国特色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积极应对老龄化、实现医养融合发展的关键举措。”

日前,就建立长护险相关问题,《民生周刊》记者专访了朱铭来。

△朱铭来

民生周刊:我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7年,取得了哪些经验,从中发现了哪些问题?

朱铭来:从试点经验来看,经过近几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我国各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在筹资机制、待遇内容、失能评估、经办方式、服务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一定成效。 筹资机制方面,部分地区设计了参保激励机制,已经开始探索多元筹资模式。待遇内容方面,兼顾日常生活照料和专业医疗护理,细化护理服务包标准,部分地区开始探索辅具器具租赁。失能评估方面,逐步建立第三方专业化评估队伍,设计复评模式以防止道德风险,颁布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以实现评估标准化,探索失能评估跨区互认。经办方式方面,大部分地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经办,缓解了经办压力。 服务管理方面,采用定点准入和协议管理模式以实现护理服务规范化,培育医疗与养老机构结合新动能,发展专业化护理服务队伍,带动社会资本加快投入发展医养照护产业,充实护理队伍,扩展就业渠道。同时,各地区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逐步建立完善,大大提高了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效率。 在取得以上经验的同时,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仍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筹资机制有待完善。目前试点地区90%以上的长护险筹资来自医保基金划转,在医保基金运行压力逐步增大的背景下,长护险基金面临不可持续风险。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部分地区长护险基金账户依然内嵌于医保基金账户当中,尚未实现单独建账和分账核算。 二是待遇保障需调整。各地区保障内容差别较大且护理服务标准不一;老龄人口、残疾人群福利制度的碎片化,与民政、残联部门管理的分散化在实践中造成特定人群津贴的重复发放;城乡保障差异化明显,服务给付和现金补贴模式均出现一定不足。 三是失能评估待优化。失能人群失能状况测定不及时,统一失能评估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是经办方式需细化。“低价竞标”降低经办质量;超赔风险机制未明确;部分经办造成经办流程繁琐,信息系统无法与医保、医疗系统有效衔接。 五是护理队伍待壮大。大多数地区护理服务队伍仍存在较大缺口,且护理队伍老龄化,专业化程度难以保证。

民生周刊:如何借鉴国外长期护理保险的成熟模式?

朱铭来:这里介绍德国和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德国模式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第一,德国形成了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的双轨制发展模式,低于规定收入水平的人群必须缴费参与社会长期护理保险,高于规定收入水平的人群可以选择加入社会长期护理保险或购买强制性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第二,德国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缴费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分担,政府承担最后兜底的责任。第三,实行差异化费率。德国长期护理保险采用现收现付模式,针对23周岁及无子女参保人缴费率要高出有子女家庭参保人0.25%,以保障已生育子女家庭的公平。 日本模式也有三方面特点。第一,政府承担了较高的缴费责任,将近80%的基金来自日本国库、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税收和转移支付。第二,实现“疾病医疗、失能护理、生活照料”分级管理的老年服务体系。日本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进行统一评估,建立了家庭、社区、机构相互衔接的护理体系,整个制度在全国没有“碎片”分割,实现了护理服务管理的一体化发展。第三,将预防纳入了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由市町村针对尚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被保险人通过上门访问、日间服务、定期体检等方式维持和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从而使这类被保险人延缓接受护理服务,控制护理服务需求人数过快增加。 由于经济发展、文化传统、制度安排等因素不尽相同,各国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存在不同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 因此,在借鉴各国发展模式时,不应该照搬硬套,需要结合国内实际有舍有取。既需要充分了解国外发展动态,借鉴其经验,总结规律,又需要根据国内实际调整完善,在试点过程中实现对国外经验的优化改良、为我所用。

民生周刊:在未富先老的国情下,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朱铭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老年保障工作,指出“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要把政策落实到位,惠及更多老年人”。发展中国特色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积极应对老龄化、实现医养融合发展的关键举措,需要关注六方面内容。 第一,探索建立独立及多渠道筹资机制。长期护理保险应为一项独立的社会保险制度,需要明确政府、单位、个人三方筹资责任,提高单位和个人缴费责任。同时,应探索多元化筹资渠道,降低对医保基金的过度依赖,并着眼于建立独立且根据老龄化和失能情况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和财政预算机制,合理确定筹资总额,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第二,建立动态调整的待遇保障机制。探索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清单,厘清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边界,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筹资水平,以及护理服务能力,合理确定和定期调整待遇保障范围,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出现保障不足和过度保障的情况。强化以服务给付为主、现金补贴为辅的支付形式,更加注重服务给付。 第三,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管理原则和角色定位。首要实施目的在于让失能人员有尊严地生活,而非单纯缓解家庭负担,否则会出现机会主义倾向。因此,长期护理保险实行的核心任务在于提升专业化力度,引导形成良性护理市场,而非进行简单的现金支付,使之变成一项津贴制度。 第四,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失能评估、经办管理服务等机制,推广国家标准的实施使用,各地区逐步过渡到统一标准,同时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逐步实行评估结果跨地区互认机制。 在经办模式上,继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提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经办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保险公司在经办经验、人员配备、系统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优势,提高经办效率与服务水平。 第五,建立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做好各类涉老政策衔接。在强调长期护理保险主体保障地位的同时,鼓励多种形式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发展。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保、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残疾人补贴等政策的协同配合,在厘清各类制度保障边界的基础上,既要避免重复补贴,又要避免出现保障盲区。 第六,注重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护理服务队伍发展。充分发挥医保、卫健、民政相关部门职能,以市场机制培育优化护理产业,提高行业待遇,吸引人才进入。形成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对护理培训、服务和事后评价的全流程监督,提高护理质量。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原文刊载于2022年第25期《民生周刊》杂志

原标题:《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让失能患者有尊严地生活》

《民生周刊》全媒体记者 徐英子 □ 实习生 吴美萱

编辑:姜玉函

责任编辑:刘烨烨

主编: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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