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考研学校(广西考研学校有哪些)




广西考研学校,广西考研学校有哪些

暑假将至,属于孩子们的快乐时光不期而遇。每年假期期间,学生溺亡事件都会引起广泛关注,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在广西就发生了这样一件惨案!

事情发生在广西来宾,五月二日,放假的第二天,姐妹阿英和阿华跟自己的姑姑一起去河边摸螺蛳。

刚开始的时候,三人还比较小心,但意外往往在不经意间发生,后来阿英不注意滑进了深水区,阿华救人心切,赶忙伸手去拉,结果由于抓不稳当,阿华也陷进深水区了。

姑姑此时也顾不上自己会不会水,朝着阿英和阿华的方向游去,结果可想而知,三人全都不幸遇难。

悲剧发生后,孩子们的父母悲痛欲绝,可是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是由于他们不小心造成的,怪不得别人。

姐妹俩的父母听信了邻居的怂恿,竟然将两个孩子的棺椁直接拉到学校门口,要求学校赔偿每个孩子50万元,同时还要追究孩子班主任的刑事责任,要让班主任坐牢。

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孩子溺水身亡,肯定是学校以及班主任老师没有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是做好了教育肯定不会出现这种事。

因为之前每个孩子都是签过《安全承诺书》的,为的就是让孩子的父母能够尽到注意义务,防止出现意外事故。学校肯定是不愿意承担这样的责任。

学校出于人道主义给每个孩子5万元的人道主义援助。拿到10万元后,姐妹俩的父母还是不依不饶,非要学校出100万,才肯把孩子的棺椁拉走。

直到当地的警察出面,警告他们,如果继续无理取闹,将会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这才停止闹剧。

【以案释法】

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关键环节,学校应该负起更多的责任来保障学生的安全。

如果学校在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方面存在疏漏,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伤害,那么学校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在学校已经尽到了足够的管理义务之后,孩子再出现问题,那么家长就不应该再将责任推到学校的头上。

家长也应该对孩子的安全负起更多的责任和关注。他们应该积极参与到孩子的安全教育中,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安全状况。

1、那么学生在假期出现事故,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生活、学习的时候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的时候,学校或者其他的教育机构没有能够尽到相应的管理、教育义务的话,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种事情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回应,换句话来说,只有在受到管理的时候,学校或者其他的教育机构才会对学生的安全负责。

在放假期间,学生已经完全脱离了学校的管理范围,此时学校的管理义务消失,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起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此外,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在面对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意外情况时,学校已经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行为合法的,学校此时并无法律责任。

2、学生家长到学校门口闹事,学生家长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呢?

学生家长私自拉孩子的棺椁到学校门口扰乱了学校正常上课秩序,情节恶劣的话,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更加严重的直接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是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闹事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在本案中,警察只是对学生家长进行了警告。但我们应当了解到,治安管理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拘留三种。情节严重程度依次递增。

还好学生家长在劝阻之下离开了学校,否则,警察是有权对学生家长进行拘留的。

发生意外事故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是非常令人痛心的事情。

作为学生家长需要对孩子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帮助孩子了解如何保护自己,防止发生意外。

家长还应该尽可能地了解和掌握孩子的活动和行动轨迹,避免孩子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涉水游泳等危险行为。

同时,也要注意理性维权,不可盲目听信他人的建议,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懂法守法,是每个人应当提高的基础能力。(整理自燕大法堂,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侵权请告知删除)

广西考研学校(广西考研学校有哪些)

赞 (0)